教学教研室的工作切实做好,特制定本制度。
教学教研室是我校直接进行教学工作和师资培养的基层组织。它处于教学第一线,对推动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合格人才,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。
一、教学教研室的组成
1.教学教研室由学校任课教师组成。
2.教学教研室设主任一人,由本室教师推荐。经学校领导聘任,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备案。主任由政治素质好,专业知识丰富,组织管理能力强,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
3.教研室可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教研组,教研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提名一名主讲教师担任。
二、教学教研室的主要任务
1.根据我校关于教学计划制(修)订的原则意见,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,经中专部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2.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,制定本教学教研室教师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(包括实习和实验大纲),经我校办公会议审批后执行。
3.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,提出本室教师所任课程的教材和参考书。在鼓励使用统编教材或优秀教材的同时,也鼓励教师自编教材,但要认真组织好编写人员,没有主讲过课程的教师不能参加编写。各门课程的教材,经教学教研室主任签批,报教务科统一审核,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学生提供和发售教材。
4.按时开出本室所属的全部课程,合理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,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。
5.加强所属实验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建立工作,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验、实训、实习和撰写论文,并指导修改和作出评价。
6.按课程特点规定各门课程作业的批改量。对教师批改作业和学生完成作业情况,定期检查。
7.检查督促教师认真备课,有条件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建立集体备课制度,以便发挥集体智慧,集思广益、取长补短、共同提高,统一教学要求与进度。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备课教案。
8.总结交流教学经验。开展教法研究,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教学和集体听课活动,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。
9.检查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,组织师生进行教学评估,经常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,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。期中考试后,配合教务科召开学生座谈会,比较系统地听取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教材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具体意见,并由教研组长归纳整理成文,作为该课程改进的资料归入该课程建设档案。
10.严格执行学生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,各门课程选定适当的考试考查方式,组织教师做好复习、监考和评分事项工作,同时应根据课程特点推进考试方法改革,探索各种形式的考试方式。
11.加强课程建设,深入教学改革,对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、教学时数、讲授方法、考核方案、教师配备等,即要根据教改形势和社会需要,进行不断调整,充实和更新。
二00七年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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